法律相關文章

由於新網誌[阿空的法律學習筆記]開張,跟法律有關的文章會發於該處,至於一些不是法律專業的朋友也能看懂的文章,往後則也會在此放連結,以下僅列目前已有的:

也可使用RSS連結,雖然我自己沒啥把握能夠有穩定的文章產出。
......
... read more

原來輔大認同「小學要教性教育」

雖然這是教育部的活動,但輔大既然已曾表態不推部分性別平等教育法,卻仍對學生發此通告信,足見:原來輔大認同「小學要教性教育」。

輔大公告信: 100年大學生性教育推廣培訓營實施計畫
2011-05-23 19:45
發文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100年大學生性教育推廣培訓營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經由培訓營後,以大手攜小手的方式,到所屬地區之中、小學進行推廣,並希望學生回到學校後,能藉由其自己的社團或系學會力量,進行性教育活動,以發揮同儕正面力量,達到教育的目的。
(二)選定2-3個性教育議題(如:愛滋病防治教育、健康兩性交往、婚前親密關係)為後續推廣之主題,結合理論與實際操作,使其具有一定的知識和技能,激發其服務熱忱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臺灣性教育學會

三、參與對象
(一)研習對象:請各大專院校學務處或教官室鼓勵所屬相關科系(例如:公共衛生學系、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心理學系、社工系、教育系…)的系學會或服務性社團的參加(例如:春暉社、康輔社),屆時遴選系所系學會或社團具熱忱的3~4位同學,希望其中能有該系學會或社團之負責人,組成團隊參與該活動。並於結訓後,持續關心並支持經培訓後的團隊返校後落實至所屬地區之國中推動性教育推廣活動。
(二)研習人數:以60名為原則,若超過60人則優先遴選相關科系或社團參加。

四、辦理日期:100年7月17日(星期日)、18日(星期一)

五、辦理地點:陽明山衛理福音園
(臺北市仰德大道二段200號;Tel:2861-4221)

六、議程表:詳如附件一

七、經費:此為教育部委託杏陵基金會承辦,學生是全程免費參加培訓營隊活動。

八、報名方式:
以學校的系學會或學生社團為單位,每組人數3到4人,每組盡量男女人數平衡,報名從今日開始至名額額滿(以六十人為原則)為止。
(一)請以工整字跡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二),報名資料為保險所需,絕不會外洩,於100年6月15日前將填妥報名表傳真至杏陵基金會(02)2915-3317,並請務必來電做確認。
(二)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02)29153185 郭亭儀小姐。

九、獎勵:
(一)全程參與活動之學生,由教育部核發學生性教育學習營隊培訓結業證書。
(二)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及培訓後能積極推展性教育宣導活動的學生,得依規定報請教育部從優敘獎各大學承辦人員及參與該活動的學生,以資鼓勵。
(三)凡培訓後願意到國中進行一場以上性教育推廣活動,將酌予補助相關經費。

十、本活動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將依教育部指示延期辦理或其他修正方案。

十一、本計畫經報教育部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課程目標:
在18小時的性教育演講活動帶領者密集訓練工作坊中:
  1. 使成員能輕鬆談性 並有正確的談性態度
  2. 使成員對於性教育宣講有基本概念
  3. 能對個人性發展與受性教育經驗做整理
  4. 凝聚小組成員與帶領者 形成工作小組培養未來合作默契
  5. 使成員能對於其選定的主題具有基本的性教育宣導演講能力 並且能實際執行
重點:具體、結構、目標導向、遊戲方式寓教於樂、杏陵團隊帶組能讓目標在短時間內達成
心願:希望創造與種子學生合作的感情與默契 未來能有多方推廣合作的可能性

課程說明:
  1. 【輕鬆談性不臉紅、連闖四關HI 翻天】:全體成員互相認識與開始闖關。
  2. 【創意性教育宣導活動規劃】:從行銷觀點來規劃創意性宣導活動,期能有效增進國中小青少年的性健康。
  3. 【小組時間一】:從個人受家庭與學校性教育經驗的反思與整理,進而思考性教育的意義、目的及青少年需要的性教育主題,與對青少年怎樣的表達方式會被接受且傳遞的訊息能被吸收。
  4. 【小組時間二】:
    1. 針對激盪出的部分在做消化反思與整理。
    2. 晚會準備:以青少年性教育相關題目為晚會各組表演的主題,並將全組分成兩組,每組抽一個晚會表演題目。
  5. 【小組時間三】:腦力激盪晚會主題,並排練。
  6. 【小組時間四】:分享個人關心的性議題,形成小組討論,小組中再分成每三人一組,針對有興趣的主題,每三人小組選定三個主題。
  7. 【知識山】:教材與參考資料書籍影片介紹(本會提供非常多的各類教材書籍影片,形成一個小的教學資料庫,讓學生們之後設計教案使用) 。
  8. 【演講結構重點】:針對各主題及目標族群,演講結構組織重點說明
  9. 【創作時間:資料收集、教案設計】:小組leader每人分別擔任兩至三種主題專家,讓學員們請益,也可到小組指導。
  10. 【演講突發狀況】針對與青少年演講會發生的狀況說明並示範如何處理。
  11. 【小組演練】:每三人小組,推派一人,說明教案,並演練20分鐘演講。
  12. 【心得分享】:心得分享,並與leader形成後續的工作小組,小天使給與祝福。
......
... read more

反擊 Fight Back!

半年前我在〔被害者學〕的課堂報告中,提到了紐約同志友善圈中,有個〔Fight Back〕的活動,當時我說「這活動的標題有點偏激」,但今天看到了小星在高雄參加國際家庭日的遊行後,在FB寫著

世界展望會賣票的志工說同性戀當然也可以參加,但我們在遊行中刻意被孤立,歧視衝突不斷,警察時時關切,教友們甚至集體在我們隊伍前方叫囂、大聲唱歌、呼口號,教友們歧視的言語和態度,使我想起大學時期因為同志身分在教會被排擠的種種,讓我在遊行中崩潰大哭!!

雖然不算熟識,但至少就我知道的小星,他走過的路早已是不愧於「見過世面」四字的狀況。但竟然可以到讓一個已經在同運有數年經驗的人當場崩潰,我無法理解那三公里的路程中究竟充斥著甚麼樣的「霸凌」,我不敢想像那是個名叫〔國際家庭日〕的遊行現場,並且是由一群號稱自己充滿了愛的人士們主導的行動,Jake Chen的〈515國際家庭日義走〉努力地寫得保守,但其實嗅得出傷痕的氣味。

前幾天聽鐘銘說到「(台灣的)同志運動團體不像環保團體和早期的民主運動,會有一群衝組」(「衝組」意指「願意與警方暴力相向的前線人員」),當時我以「目前『環保』概念是共識,只是做法各異而有對立;但『同志人權』的存在仍非真正的共識」回應。但現在這樣看來,喀飛在〈看清局勢變化,行動!不要再沈默〉中那段「這場戰爭最慘烈的戰役還沒登場....保守教會正在醞釀一場最有組織的反同大作戰」到底是不是危言聳聽,已經無須討論。

我對自己當初的駑鈍感到愧疚,怎麼會看到「Fight Back」就以為是偏激行為。於是我仔細聽Cynthia Nixon(在《慾望城市》中飾演Miranda Hobbes,並曾獲東尼獎、艾美獎、葛萊美獎)的每一字句(希望我沒有聽錯甚麼或翻錯)

原文 中文
Hello, I'm Cynthia Nixon. 你好,我是Cynthia Nixon。
I'm a life-long New Yorker. 我從小在紐約長大,
But I don't have the rights the most of my friends and neighbors do. 但我沒有大多數朋友們所擁有的權力。
I'm engaged to the woman I love. 我跟我愛的女人訂婚了,
But on December 2nd, the New York State senate voted against my right to marry her. 但2009的十二月二號,紐約州參議院否決了我們結婚的權利。
Last year, prior to the vote, 去年,在這次投票之前,
so many of us went up to Albany to speak with our state senators 好多朋友跑去Albany,告訴我們的州參議員們:
about why marriage equality is so important to us and to our families. 婚姻平等對我們和我們的家庭,是多麼的重要。
They didn't get the message. 但他們沒聽進去,
They still think it's OK to treat me and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other New Yorkers like second-class citizens. 他們還是覺得,把我和其他數十萬的紐約人當成次等公民,沒甚麼不對。
I'm not OK with that. 我無法苟同,
That's why I decided to FIGHT BACK. 所以,我決定反擊。
I'm supporting Fight Back New York, 我正在支持〔反擊·紐約〕,
so we can finally show these anti-equality senators that 這樣我們才能告訴這些反平等的參議員們
there are consequences to their actions 他們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that they can lose their seats for voting against our rights. 也就是:敵視我們的權利,就勢必下台。
Fight Back New York is a smart, strategic 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 〔反擊·紐約〕是個政治運動組織,
with the sole purpose of defeating senators who voted 'no' on equality. 目標是打倒那些反對平等的參議員們。
Join me and fight back. 加入我,反擊吧!
Sign up and donate today at fightbackpac.com. 100% of every dollar you contribute would go directly towards taking anti-equality senators out of us. (募款廣告部分。可參考該網站首頁看看那些被打倒的政客們)
We've tried to carrot. 既然軟的不行,
Now it's time for the stick. 那就只好來硬的了。
It's time for anyone who believes in equality to FIGHT BACK. 現在已經到了任一個相信平等的人,都該站出來反擊的時候了。

對照一下,不難發現我們的處境竟有部分相似:
2010-02-06
北市教育局發文明言禁止中小學同志社團
北市教職字第09932563100號
2011-05-0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要求教育部暫緩將要實施的同志教育,而且要諮詢宗教團體
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臨時提案一~三)
至於宣稱自己不是宗教團體的[真愛聯盟],則看樣子是輔大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沒錯了,至於其主辦人齊明五年前如何阻止同志婚姻法草案進入討論,則可見靈糧文薈〈如何維護家庭核心價值
2011-05-15
〔國際家庭日〕公然否定了同志家庭的可能性。

我們太過和順地誠實串聯的聲音,沒有傳達出去,而那些保守份子們, 就繼續臉不紅、氣不喘、理直氣壯的說「不能讓小孩子變成同志,也不會讓同志們結婚/領養小孩,但同志沒有被歧視,也不是次等公民」。

套句連續劇常用的台詞:你敢說,我還真不敢聽

另分享幾篇我恰好知道的:

而身為念過多年天主教學校的人,我想再次強調:《天主經》中,「求你寬恕我們的罪過」的重點其實在於後面那句「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寬恕當然不同於容忍,但它必定不是仇恨--這是教友們應該早就知道的事情了。

......
... read more

真愛聯盟影片的後續回應

一位署名流河旱樹的網友在我的〈性教慾〉一文中留言,我不知道為何沒出現在網頁上,但仍在此予以回應。

第一點

Kong
一個教育不能老是倡導「尊重」,也必須包含「自我認同」,所以「引導學生發展多元情慾」是一個必需的教育內容。
質疑
為什麼引導學生發展多元情慾是一個"必須"的教育內容??
回應
教育要引導學生認識、了解自己,並發展自己的每一面向。這之中應當包括情慾的部分(因為情慾是人生中必定會面臨的),而情慾的面相是多元的,或許應該說:教育應當引導學生發展自己的情慾。

第二點

聯盟
質疑一 喜歡和同性相處=同性戀?

翻開國小的教材專書《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 裡頭的漫畫描述一個男同性戀者 如何在小學階段就確定自己的性傾向。 因為主角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一起工作、吃飯、玩耍、同歡笑、同悲傷, 並且對異性沒有感覺,長大後自然地成為同性戀者。

然而這樣簡化的敘述,經過國小孩童的認知理解後, 難免誤導孩子認為:只要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在一起,就可能是同性戀。

質疑
我覺得這樣子真的很"簡化"阿!! 你要如何在"小學時"就確定自己是同性戀者?? 小學大部分都是同性玩在一起 小學生看到漫畫 也會覺得自己"目前"對異性沒有感覺 跟漫畫中的主角一樣 他不應該用小學時 也沒有加入有些人即使小時候跟同性較好 長大後也發展成異性戀 反而只說到同性戀的部分 就變得比較像是單方面的說詞
回應
這題牽涉的面相有點多,我不確定是否能講清楚:

首先是教材內容的部分。《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66頁,該主角是「國中」時發現自己「對異性不感興趣,可是卻對同性很好奇(心跳加速)」跟別人不同,並非如聯盟所說「在小學階段就確定自己的性傾向」。

至於聯盟認為教材「誤導」的部分,也已如我原文所說:既然「只要是人,就可能是同性戀」這個命題正確,那麼「只要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在一起,就可能是同性戀」這個命題就也無須討論。

目前通說認為:性傾向是流動的,所以根本不是「小學時」能不能確定的問題,而是我們從生到死也許都沒能「確定」。也許應該用「『覺得』現階段的自己如何」來描述過往所使用的「確定」一詞。

至於您說教材沒有提到「小時候跟同性較好,長大後也發展成異性戀」,我則認為:即使單就漫畫而言也有一句「我感覺到自己跟別人不同」,而該句是可以衍伸成「異性戀仍占多數」來解釋。另外,該書設定的讀者是教師,且該漫畫只是作為後續文章的引導,並沒有在每一頁都強調「別忘了異性戀」的必要。而「像是單方面的說詞」這部分我則認同,但那是因為該章節(65至91頁)的標題正是「同志教育」。

第三點

Kong
這樣的「現象」是人類生理上使然,還是「過往」的社會結構造成的?如果答案是後者,就必須再說明為何要照既有的社會現象而不進步。
質疑
我有點不懂最後一句 是指不"再"進步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想請問現在的社會到底有那裡不再進步的??
回應
「進步」是主觀價值判斷。對廢死論者來說,台灣又繼續執行死刑,就是一種退步。

其實我當時對聯盟的質疑有點偏離焦點,應該要問的是「為何『同性密友期』不能教同性戀?」不過現在已知「同性密友期」是杜撰的偽科學,這部分就沒甚麼深究的必要了。

第四點

聯盟
教材中提到,父權體制下的性別定義已消失, 婚姻也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的構成,可以是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 跳脫傳統兩性組成家庭的框架。
質疑
我是沒看過全部的東西 老實說我看的就只有你這篇文章而已 可是上述所講的 跟同不同性戀或者是什麼多元情慾都沒有關係啊??
回應
我不知道您所謂「上述」指的是甚麼。

第五點

聯盟
這些教材試圖告訴學生: 人人都可追求自己的自由、權利, 包括婚姻和情慾的表達方式, 不必在意其他人。
質疑
不必在意他人這句就有不對了吧@@!!
回應
其實教材沒有那一句,那是聯盟自己做的結論。

即使教材真有那一句好了,我也不覺得需要成為眾矢之的。除了是因為該書並不是直接給學生看之外,正如我於原文所說,「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這種比性別教育更基本的原則,本來就應該提到--只是不一定會出現在每一本教科書/教學手冊。

第六點

Kong
畢竟教材只是在「介紹」這些意見,並沒有說「他們才是真理」。
質疑
就我的認知 "教"材就是在教導教育的 如果要用介紹的話 我覺得不應該使用教材這兩個字 況且教案是對全師生的 介紹通常是比較有興趣的才會去翻閱
回應
是聯盟將之稱為「教材」的,據說這種「誤稱」是聯盟的奧步之一。

《認識同志》是「教育資源手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從書名以觀即可知並非給學生看的,教育部對之的定位為「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教材專書」。

另外,我不同意您所說「介紹通常是比較有興趣的才會去翻閱」,原因不外乎對於「要如何有興趣」的質疑,還有那樣可能會得出「我沒有義務學英文」的結論。(「英文」只是拿來舉例,請替換成您曾聽過的被討厭的必修學科)

第七點

Kong
承前所述,這份教材既然未脫離「尊重多元」和「尋找自我認同」的中心目標,就沒有背離社會共識。
質疑
有沒有尊重多元跟尋找自我認同是很主觀的 你要如何證明?? 總不能直接拿教材證明吧!! 教材上當然自己這樣寫啊!!
回應
您都說是「主觀」了,我又怎麼可能證明?

另外,為何是我要負舉證責任?

第八點

Kong
教材並沒有把性別多元化、模糊化,而是性別本來就是多元、模糊而不確定。
質疑
性別本來就是多元化?? 這是很主觀的認定吧!! 以DNA來說XY就是男性 XX就是女性 真的有本來就多元化嗎??
回應
既用到「主觀」一詞,又提到DNA這種客觀的東西,讓我不知您對「性別」一詞的認定為何了。另外您是不是忘了陰陽人?

「性別」一詞並非僅指涉生理性別,「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即亦有涉及性向的部分,請參閱性別光譜以及「性/別」的命名。(並請注意,前述兩個法律「平等」二字的位置是不同的,引用時要小心。)

第九點

Kong
就應該尊重並且介紹「無情感基礎的性關係」。
質疑
這句話我有點不懂 是鼓勵一夜情嗎@@??
回應
介紹不代表鼓勵,這已如前述。教材並沒有提到「無情感基礎的性關係」,而是聯盟似乎主張「『一定』要有『成熟』的情感基礎才能有性關係」。

第十點

Kong
除非真愛聯盟覺得同志婚姻不應該合法,否則一個"應該"合法的東西,沒有理由不能放在教育中討論。
質疑
什麼是"應該"合法的東西?? 抽大麻應該合法嗎?? 國外就合法啊!! 我覺得"目前"還沒有合法的東西 不應該放在"教育"中 你可以在其他地方討論 但不一定適合在教育中 或者是較年輕的孩童身上
回應

「我」認為抽大麻應該合法,但這並非現在的社會共識,所以他不是我所謂的「應該合法」的東西。看樣子我該改用比較嚴謹的描述:「一個『大多數人理性上覺得應該合法』的東西」。

至於我敢說同性婚姻是「大多數人理性上」覺得應該合法的東西,是因為「我不歧視同性戀,但我覺得他們沒有結婚的權利」這句話非常荒謬。

您用了「不一定」,就表示您也未能證明這並不適合。即使假設這種合適性是主觀判斷,而如前述乃「無從證明」之事,也只能得出「會有對立的意見」這個現象。

回到「未合法但可以討論」的命題,您應該不會否認,「安樂死」這個人生任何階段都可能面臨的題目,會有人(即使不是大多數人)認為可以放在中小學裏頭提。

第十一點

Kong
你看到甚麼?性權不是人權嗎?
質疑
性權只是人權的一小部分
回應
該標語是故意以語意上的瑕疵引起注意,但其實並不會造成任何誤解,閱聽者會自動理解成您所言。

第十二點

聯盟
「怎樣做愛不會痛,老師請你教教我」老師你教不教?
Kong
這根本就本末倒置!用自己不會教的東西來反對教案,但這確實是該教的東西啊!古希臘的師生就要教性交呢。
質疑
不會教跟反對教案也是兩回事吧!! 我是沒看過教案啦!! 還是教案裡面有教?? 不然老師不會教的話該怎麼辦?? 古代人也教地球是平的 現在還在教嗎?? 你這樣也是錯誤連結
回應

聯盟影片的該部分,乃在訴求「不應讓孩子參加同志遊行,但教案卻鼓勵之」,是以我假設其所表示者均為反對同遊之理由,誤植為「反對教案」是我的疏失。

我沒看到教學綱要裡說「要教姿勢」,不過保險套和潤滑液倒是有提到。「老師不會教」並不是教綱的「錯誤」,儘管我不反對您說這是「疏漏」,不過那似乎會是教育訓練的問題,也就是教師應該要會教--至少每個學校都該有人會教。我們不需要教到老漢推車和火車便當,但「陰莖勃起後戴上保險套、抹上潤滑液後再緩慢插入陰道」這種話總得有人要說。

「地球是平的」這已被證實錯誤,但「性交」沒有錯誤。另外,我沒有說「古希臘的師生要教,所以我們要教」,那只是個例子。

第十三點

Kong
如果不是要聽到不同的聲音,何必參加遊行?而這種聲音又為什麼必須符合你的期待?
質疑
你確定有多少人是為了聽到不同的聲音??還是只是好奇??
回應
這是在「教材鼓勵學生參加同志遊行」的脈絡下寫的,請理解為「如果不是要他們聽到不同的聲音,何必鼓勵孩子們參加遊行?」另外,因好奇而去也沒有不對。

第十四點

Kong
既然要教,就得在義務教育中教。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念高中大學,而我們甚至還沒討論中輟生。
質疑
那微積分教不教?? 國小會懂嗎?? 有些東西當然要教啊!! 可是時機要對啊!! 你想要問什麼是對的時機嗎?? 那就先回答性別為什麼原本就是多元化的?? 如果你今天想去台北 請問你該怎麼去?? 你應該要先知道你在哪裡吧!! 你在國外要坐飛機 在台中可能就坐火車 如果你不知道你自己在哪裡的話 那要怎麼去?? 國小或許對自己的身體都還不是很了解 又或者是對喜歡~愛那些感覺都還很不懂 你就要他們去學習一些較複雜的課題 我指的包括同性之間跟異性之間(或者是其他更複雜的) 所以我不認為國小是一個好的時機教導他們那些 國中的話 我也不是教育專家 我想這需要很多的研究以後才能定論的
回應

微積分不是生活所必需,但性別是。另外,您沒有解決「國中不教何時教」的困境。

我沒參透為何您認為「需先回答性別為什麼原本就是多元化的」才能夠問「什麼是對的時機」。

也完全不了解您為何提到「去台北」,但邏輯上來說,我可以找個也要去台北的人(或是請一個人帶我去台北),跟著他就好了,不需要知道自己在何處。

感謝您承認自己不是教育專家,因為已經很多研究顯示性別是可以國小或更早教的。如果您要說「那些大多都是國外研究,在我國不一定適合」,那我就只能繼續推得「再多的研究都不夠用,因為每個世代都在變化」。

第十五點

Kong
我拜託您用理性關心台灣的下一代。
質疑
我想這只是你的發洩用語 因為沒有人可以做到真正理性
回應
那句話是期盼大家都能知道自己說的話究竟是理性的還是主觀的,請參閱〈我們先用情緒下決定,再用理性找理由〉。

我試著努力區分理性跟主觀的部分,所以即使我個人認為「就算高中也是義務教育,性交也得在國中教」,於本次議題的討論中,也僅是採取「義務教育中應塞入所有該教之事」、「義務教育僅有九年」和「並非多數家長都對性交有足夠認知,所以性交必須放入學校教育」的原則去推導出「國中非得教性交不可」的結論。

第十六點

質疑
請問有教案的全文嗎?? 我有點了關於該聯盟,另有文章可見此。跟相關連結 只是都沒有 我也不想只看單方面來做評論 所以有些我自己也覺得很難講
回應

我一開始的確沒有附上聯盟所抨擊的那幾本書的連結,不過後來在加上「拜託您用理性關心台灣的下一代」那句時也一併放入了,看樣子您沒注意到。請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下載《認識同志》和《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

......
... read more

公民素養與性平教育

這次由於這篇文,我重新看了TED上,鄒奇奇的演講《大人能向小孩學到什麼》(你不會相信這些話是出自一個國小學生的口中)。我們當然可以說這孩子是少數特例,但是也得承認整個社會確實希望這樣有想法的孩子能夠變多。基於這樣的想法,我們實在沒有理由讓教育繼續停滯不前--特別是在我們都已經意識到:現有的教育中,性/別這一塊確實是不足夠的。

而在思考「應該給孩子怎麼樣的教育」之時,我總覺得其實這個題目根本就自限了孩子的發展能力。如果我們希望孩子們能夠青出於藍,又怎麼能夠以自己並不理性的框架去限制他們呢?
本文歡迎隨處引用,呼籲大家可以多多複製以回應反對者的部落格、FB留言板等。唯由於筆者對於性/別議題乃採「全都可教」的態度,是以各段落間可能夾雜著敘述「性交」、「性向」、「性開放」、「性/別意識」、「公民素養」諸多不同面向,如需部分引用,或是選擇性贊同,亦請注意爭論議題為何。(反對者們也常將這些議題混為一談,是以如何分開來論述,亦為筆者應努力之目標之一)
若將「性傾向」和「性交」這兩個議題完全放在一起,而得出「不應該教性交,所以也不應該教同志」的結論,不但有不當連結之外,這種「包裹決定」的方式也顯然違反討論的真諦。面對性別平等教材的缺陷,應當提出建議的修正,而不是因為教材的論述方式欠佳就否定那些議題的必要性。
真愛聯盟的《性教慾》影片中,認為不應該讓孩子參加有著「通姦除罪」標語的同志遊行,這個想法除了有著「同志一定認同通姦」的不當連結之外,也對於教材「鼓勵孩子參加遊行」的意旨有所曲解。
首先,「通姦除罪」既然是一個需要討論的議題,其實就可以讓孩子們了解:不同的人對於「如何判斷對錯」有不同的認知。換言之,家長自身即使反對通姦除罪,但既然也知道有其他「理性」聲音的存在,那麼在「尊重多元」的前提下,就沒有道理不讓孩子「有機會」聽到這些聲音。至於是否要對孩子灌輸「通姦在現行刑法上有罪,而這才是正確的」仍是家長的自由,教材並沒有干涉。 (註:通姦除罪的理念一般是認為應從刑法中刪除,並沒有否認其仍可作為離婚原因。現行全球僅剩下台灣與伊斯蘭國家仍有通姦罪,大陸與日、韓均早已將之刪除。)
而回到「同志遊行是否適合國中生參加」的問題,須知凡有「遊行」必是對於現況有所不滿,而了解「遊行是表達集體意志的方式」也是一個公民所必需的。是以:反對孩子參與一個合法、合理的遊行,這樣的教育者自身必定缺乏公民素養。
至於公民素養,確實是一個人生活在現代社會中所應當要具備的,從這個角度來看,甚至比英文課還要重要。而試想「家長的英文不見得比孩子好」,即可知:學校教的公民素養、人權尊重,可能甚至超過家長對相關議題的了解。
而「只要針對性少數的學生輔導就好」的說法,則完全沒能解決性霸凌的問題。須知過往的教育下,台灣多數人對於性交的知識是來自於同儕和誇張的情色圖文(學A片做愛,以致於因為每次都體外射精而未能受孕生子,這並不是笑話,而是真實案例),而我們對於性別的認識,又是來自於家長和教師,是以當真愛聯盟亦不否認「部分教師與家長對同性戀有不當的偏見」時,就也承認了性/別(泛指性交、性別及其多元,以及相關議題)教育的必要性。
既然性/別與公民意識應被教導,那就應於義務教育中「全部放入」,因為沒有人能保證每個孩子都會念高中、大學(再次強調:我們甚至還沒討論中輟生)。而如果認為「這些東西太沉重,要在中小學教完實在太多」,那麼應該得出「應延長義務教育」的結論。
至於「無論在法律或(我的)道德情感上,國中生都不能做愛,那教他們『安全性行為』豈不是鼓勵他們做愛?」的論調,雖非多慮,但既然我們可以在18歲之前明白地告訴他們「抽菸對身體不好」和「騎車要戴安全帽」,為何不能在16歲之前即告知「性交要注意安全」?而即使家長和學校都不教性知識,孩子們也會從同儕間和網路上獲取許多(不一定正確的)訊息。是以,既然孩子們都有可能在16歲之前即「偷嘗禁果」,那麼顯然:知道足夠的知識,比認為「喝可樂可以殺精」以及「無套做愛只有懷孕的問題」好多了。
最後,真愛聯盟指責此種教案違反國際公約的部分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
(三) 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
《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
四、本公約締約各國承擔,尊重父母和(如適用時)法定監護人保證他們的孩子能按照他們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的自由。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三條:
三、本盟約締約各國承擔,尊重父母和(如適用時)法定監護人的下列自由:為他們的孩子選擇非公立的但係符合於國家所可能規定或批准的最低教育標準的學校,並保證他們的孩子能按照他們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
則可以引用同樣法中的其他條款,予以回應:
世界人權宣言§26Ⅱ
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並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8Ⅲ
人人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此項限制以保障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風化或他人之基本權利自由所必要者為限。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3Ⅰ
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受教育之權。締約國公認教育應謀人格及人格尊嚴意識之充分發展,增強對人權與基本自由之尊重。締約國又公認教育應使人人均能參加自由社會積極貢獻,應促進各民族間及各種族、人種或宗教團體間之了解、容恕及友好關係,並應推進聯合國維持和平之工作。
註1:真愛聯盟引用的法條名稱並沒有完全與政府公報上的相同。
註2:這三個國際公約中,後二者合稱「兩公約」,我國均已簽署施行,且另有「兩公約施行法」。兩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則合稱「國際人權憲章」。
「對國中小學生講性/別,他們難以吸收」的論點,則是我們的教育應當改進的目標。試想:教導政黨政治時,難道不會提到「藍綠常相對立,但應互相尊重」嗎?教導民主法治的「罪大惡極可能會被判死刑」時,難道不會提到廢除死刑的爭論嗎?我們既然允許這些也很沉重的議題無孔不入地進入中小學的教育中,那麼到底有甚麼理由去反對「性/別」這個既可培養公民素養,又包含健康教育以及自我探索的議題呢?
......
... read more

性教慾

本文是真愛聯盟影片逐字稿,和本人對之的簡單回應,歡迎轉錄。(隔天又寫了一篇〈公民素養與真愛聯盟〉,5/8又寫了一篇回應網友

性別平等教材設計並非完全沒有問題,特別是將是將「性傾向」和「性交」這兩個議題完全放在一起即屬欠當,於是發生真愛聯盟有著「不應該教性交,所以也不應該教同志」的結論。但這樣的結論除了有不當連結之外,這種「包裹決定」的方式也顯然違反討論的真諦。面對教材的缺陷,應當提出建議的修正,而不是因為教材的論述方式欠佳就否定那些議題的必要性。

但為減少本文被砧礙憐蒙恐同人士拿去亂轉的機會,請不要只轉錄逐字稿的部分。

影片檢舉方式可參考

真愛聯盟影片 筆者回應
反對100學年度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 加入內含多元情慾、性解放的同志教育

多元情慾、性解放和同志教育是三個不同面向的問題,即使要把前兩者合併為「性交」的概念,也仍然跟「同志教育」不同。

如果反對在中小學教性交,那就應該全面反對,而不是只反對「內含性交的同志教育」。

如果是反對「跟同志有關的性交」,也就是「同性間性行為」,就必須承認有所歧視。

當你目送孩子走進校園的時候, 你是否想過:你的孩子究竟在校園裡學些甚麼? 中小學教育裡,除了性交之外,還有菸、酒、毒品跟共產主義的喔~

菸酒要18歲才能碰,毒品根本在我國違法,而共產主義太過深奧又有政治意味, 這些都教了,為何不能教「沒有年齡限制」的愛情和「16歲以上即合法」的性交呢?

你是否問過自己:是誰在教育你的孩子? 這個問題很重要沒錯,但根本不是該影片的重點。
教育部為了幫助國中國小的學生 學習尊重和接納不同性別認同和性取向的人, 決定在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 另外加入認識同志的單元, 於民國97年編印了《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 98年又編製了國小的教材專書《我們可以教性別》 以及國中的教材專書《性別好好教》, 將在今年八月開學發送給全台3365所國中、國小老師使用。
然而翻開這三本教材及手冊的內容, 不禁令廣大的父母、教師怵目驚心,
因為裡面許多內容已違背課程中 為要「消除性別歧視與偏見,尊重社會多元化現象」的目標,
不但混淆兒童對性別的認知,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 並進一步引導學生,發展出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的多元情慾, 變相地提倡男男婚、女女婚或性愛分離的多元家庭。
從[百萬小學堂]這個節目中,我們很容易發現:家長不見得能夠了解孩子正在學的每一個科目。 同理,性別平等教育被放進義務教育中,並不代表家長對這個議題就有足夠的認識。
  1. 在指責教材「混淆兒童對性別的認知」之前,我們應該先試想:自己是否有足夠的「對性別的認知」?
  2. 一個教育不能老是倡導「尊重」,也必須包含「自我認同」,所以「引導學生發展多元情慾」是一個必需的教育內容。 真愛聯盟的許多訴求均忽視每個孩子自我認同的需求,將教案中所有「鼓勵去認識」的意旨曲解為「逼迫孩子變成那樣子」,實有不當。
  3. 「尊重多元」勢必會介紹不同價值觀的立場,而將教案中介紹各種多元家庭的理念當作是在「提倡」,也是一種偏頗。
接下來,就讓我們帶您一同深入了解,這些教材要告訴我的孩子甚麼? 接下來,就讓我們一步步剖析,這個影片到底曲解了那些教育意義。

質疑一 喜歡和同性相處=同性戀?

翻開國小的教材專書《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 裡頭的漫畫描述一個男同性戀者 如何在小學階段就確定自己的性傾向。 因為主角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一起工作、吃飯、玩耍、同歡笑、同悲傷, 並且對異性沒有感覺,長大後自然地成為同性戀者。

然而這樣簡化的敘述,經過國小孩童的認知理解後, 難免誤導孩子認為:只要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在一起,就可能是同性戀。
「只要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在一起,就可能是同性戀。」這句話根本就沒有問題,因為「人人都『可能』是同性戀」。

會覺得讓孩子這樣認為是一種「誤導」,而忽視了「可能是異性戀」的存在,怎麼可能不是對同性戀的歧視?

在我們的成長經驗中,大部分的人都有過和同性好友特別親密的階段。
根據心理學的兩性人際發展研究,人類的成長是包含一段友伴關係的轉變, 先是幼兒的無性別期,到國小的同性群友期、國中的同性密友期, 再來是高中的異性群友期,直到成年後才漸漸發展異性密友期。
筆者跟心理學不熟,不過覺得此段說法頗需驗證,詳見偽科學(哲學哲學雞蛋糕)

而即使這種說法確實為多數學者所採,則會面臨另一個問題:這樣的「現象」是人類生理上使然,還是「過往」的社會結構造成的?如果答案是後者,就必須再說明為何要照既有的社會現象而不進步。

5/6新增:另可參考高穎超,〈拒絕拷貝「同性密友期」山寨知識〉,立報2011-05-05,或是其FB上的全文

我們認為 在國小階段,教材應教導孩子 分辨喜歡、迷戀,和真愛的差別,並且學習尊重少數和個別差異,

既然大人們都沒能分清「喜歡、迷戀,和真愛的差別」,那麼真愛聯盟在這裡的訴求,我只能理解成是要告訴孩子們「這三個是有差別的喔,但是差別在哪裡就要自己認定了」。
但這樣的解釋並不能得出聯盟其他的結論。

不應以「喜不喜歡同性或異性」來誤導孩子以為心動的感覺就是性傾向。

喜歡、心動、性傾向這三個根本又是不同面向的東西。

最容易講解的是「性傾向」,因為真愛聯盟在這裡要講的應該是「戀愛傾向」。

但是心動的感覺是不是戀愛傾向?我不覺得真愛聯盟可以完善的回答這個問題。

質疑二 未取得共識的社會圖像

Come In, Come Out, 「從入櫃變出櫃」是教材勾勒出的的性別平等社會。
教材中提到,父權體制下的性別定義已消失, 婚姻也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的構成,可以是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 跳脫傳統兩性組成家庭的框架。

這則是斷章取義了,該段文字出現在《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第19頁,開頭第一句有明講:「如果這是一個性別平等的社會」,但現在是嗎?

另一段又提到,面對無預期的懷孕, 當事人可享受自己對生命選擇的自主權, 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

這顯然是不當連結,因為多元家庭的概念跟墮胎議題根本就不一樣。 這種想讓「反對後者的人亦反對前者」的方式,只能說是一種煽動手法。

而且還直接假設教材「完全允許墮胎」,未免太超過。感謝艾略特提到九年一貫課綱中根本就有寫:

未達適孕年齡的青少女發育尚未成熟,若懷孕其母體容易發生流產、妊娠毒血及大出血,新生兒也容易有早產、體重不足的情形,母子的死亡率比較成年女子懷孕時機率高。而孩子生下後,要面對困境有:經濟上的壓力、子女教養問題、身心適應困難、社會關係發展障礙。此時有大部分的人會選擇人工流產(墮胎)方式處理,但如果墮胎條件不符合「優生保健法」規定,無論任何年齡,沒特殊原因的墮胎都是觸犯「刑法」。
(此乃因優生保健法Ⅰ(6)是墮胎罪的特別法。不過課綱將該段標題「未婚懷孕」,則與其主旨「未達適孕年齡懷孕」混淆,確屬錯誤。)

這些教材試圖告訴學生: 人人都可追求自己的自由、權利, 包括婚姻和情慾的表達方式, 不必在意其他人。 這部分沒甚麼不對啊,至於「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這個原則當然會被提到。
但我們不禁懷疑,在法律尚未許可同志婚姻與自由墮胎的現況, 教材提出的,究竟是全體社會的共識,還是少數團體的想像?

把「法律的現況」當成「社會的共識」,本身又是一種不當連結,否則又怎會有「惡法亦法」的爭論?我們又何必討論邵燕玲的缺失何在

而既然「全體社會的共識」在於「尊重多元」,那麼多數意見就應該尊重同志婚姻和墮胎的「意見」,畢竟教材只是在「介紹」這些意見,並沒有說「他們才是真理」。

一個尚未取得社會共識的圖像, 就這樣透過教育部背書的教材, 強迫全體師生買單。

承前所述,這份教材既然未脫離「尊重多元」和「尋找自我認同」的中心目標,就沒有背離社會共識。

真愛聯盟的意見已然是將「社會共識」窄化,而仍以異性戀、單一性伴侶做為德目。

質疑三 被模糊的性別界線

根據《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的定義, 除了過去已知的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四種性身分外, 現在教育部近一步增至7種。 所謂的同志還包括:
  • 直同志-就是對同志友善,願意加入同志社群的異性戀者;
  • 酷兒-泛指性別社會的邊緣人,接受自己與他人的不同,並且以此自豪;
  • 還有不確定者,就是不確定性傾向,或不需要明確性別定位的人。
簡單地說,整個社會不再區分男女,只有同志與非同志。 啥?這結論怎麼來的?而這結論有甚麼不對?
走進教育現場,有的學生喜歡用男人婆或娘娘腔取笑不同性別特質的學生, 學校教育要消除男女性別的刻板印象,教導學生尊重並接納多元性別特質的發展。
但是教材刻意將多元的性別特質引導為多元性別, 「多元的性別特質」是「多元性別」的概念之一(但非全部),所以這種引導並沒有不對,重點在於真愛聯盟將教材誤解為「這兩者完全相同」。
並解釋性別的定位沒有一定的標準,完全是根據個人主觀的自我認同。
教材提到: 「認同可能是終身發展的歷程,並不一定是一個終點的,也不一定是固定不變的。」
教材認為:「性傾向可以是多變的,並且可以來來回回,終其一生不斷探索。」
不是嗎?
完全忽略國小、國中學生正處於確立性別的重要階段, 反而將性別多元化、模糊化,無行中造成孩子對自己和他人性別的不確定感。 教材並沒有把性別多元化、模糊化,而是性別本來就是多元、模糊而不確定。

在性別中摸索,正式在人生中摸索的課題之一,教材只將同志分為七類,還算是窄化了呢。

聯盟這段話,明顯是回歸傳統的二性世界的價值觀。

質疑四 鼓勵學生展現情慾、盡「性」享受?

《認識同志》告訴老師們 學生可以藉由扮裝確立自己的身分認同、展現自己的情慾, 對跨性別的學生來說,還可以扮異性、注射賀爾蒙,甚至做變性手術等方法 來改造身體、擾亂二性世界中身體與情慾的界線。

教材認為教師應該正視青少年的性經驗, 因為學生可以在性交過程中,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

老師扮演的角色,是積極教導學生 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指套、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液,
國中畢業時,即將達到合法的性交年齡(16歲)。與其再度發生「以為喝可樂可以殺精」的悲劇,不如正視青少年的情慾。

至於教材中缺乏「不得鼓勵國中小學生性交」這件事確實需要改進,但不能因此就反對「在教材中放入性交知識」的正當性。且教材並沒有「積極」教導那些事,而是要老師在面對學生的這些問題時,能夠有所準備。

不過,將性交的知識,放在《認識同志》這種主題在「性向」的教材中,則屬不當。

因為「唯有安全的性,才是更好的性」? 質疑這點的意思,莫非是指「不安全的性可能更好」?
有些同志伴侶間,會協議在伴侶關係之外,容許跟他人發生性關係, 將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分開來滿足。 這是我目前發現教材中確實不妥之處,因為純異性戀也會協議在伴侶關係之外,容許跟他人發生性關係,而且法律也是容許的(刑法第245條第二項)。
面對台灣越來越嚴重的青少年性氾濫問題, 教育當局不但沒有告訴學童 「在心智尚未成熟前,輕易嘗試性行為將對身心健康帶來嚴重影響」, 筆者還沒甚麼翻過教材,確實是沒有看到這些語句。但事實上我自己並不認為性行為對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有嚴重影響。
更沒有提醒學生「從事同性間的性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 同性間性行為的危險性並沒有比較高
反而暗示、鼓勵未成年的國中、國小學生在性交過程中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 「在性交過程中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跟「鼓勵這時就性交」是兩回事,而前者沒甚麼不對
我們認為 國中、國小的性教育 不應該只著重在教導「安全的性行為」、任由孩子做各種情慾的嘗試, 而是應該教導學生在「負責任」和「成熟的情感基礎」下的性關係。
  1. 並不是「只」著重。
  2. 「成熟的情感基礎下的性關係」本身是傳統價值觀,既然現在是要講「尊重多元」,就應該尊重並且介紹「無情感基礎的性關係」。

質疑五 教導違法的「多元」家庭?

若您以為這些教案手冊只是對老師喊話、孩子用不到,那可大錯特錯了, 因為裡頭提供了很多實際的示範教案讓老師使用。

在〈我們都要幸福〉的教案中, 老師先是一步步引導學生思考: 性別不構成愛一個人的條件, 同性別的人也可以共組家庭、生兒育女, 最後提供台灣同志家庭權益網和拉媽電子報的網址,讓同學參考, 並且提到「無論是一個人,兩個人,還是很多人,我們都要幸福。」
教材把多元家庭的課程焦點 完全放在同志婚姻上, 甚至暗示多男、多女的婚姻型態都是可以的, 真是自打嘴巴,「性別不構成愛一個人的條件」和「多男多女的婚姻」都可以是純異性戀制度下的產物。
要學生接受目前仍不合法的同志婚姻, 除非真愛聯盟覺得同志婚姻不應該合法,否則一個應該合法的東西,沒有理由不能放在教育中討論。
所提供的網站和書籍資訊 也缺乏傳統家庭的觀點, 全是同志運動者推動的網站, 儼然成為多元家庭教育中的一言堂 唔,教材中明明就也有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寄養家庭等等議題啊。縱使傳統家庭結構的論述較少,也沒有到一言堂的地步。

質疑六 焦慮?汙名? 為什麼要我的孩子參加同志大遊行?

多元,應該是容納各種不同的意見與聲音, 但是整份教材卻明顯引導孩子走向唯一的答案。
甚麼答案?
翻開《性別好好教》的課程教案, 裡面鼓勵師生透過參與同志遊行來學習甚麼是多元與人權。
「廢除惡法 性權就是人權」透過孩子的眼,他會看到甚麼? 你看到甚麼?性權不是人權嗎?限制性權的法不是惡法嗎?
「未成年作愛,師長別妨礙?」 即使要動用管教權,也沒道理「完全禁止」
「怎樣做愛不會痛,老師請你教教我」老師你教不教? 這根本就本末倒置!用自己不會教的東西來反對教案,但這確實是該教的東西啊!古希臘的師生就要教性交呢。
通姦無罪? 通姦是否除罪,本來就可以是個社會議題,讓孩子們知道社會上有這個議題,正是公民教育中應有的部分。

另外,全世界只剩台灣和伊斯蘭國家還有通姦罪,連大陸都沒有了。「通姦除罪化」的想法並非認可通姦行為,而是認為通姦的法律效果應僅止於民事(包含裁判離婚、金錢賠償)即可。而許多「專家」連「除罪」的意思都沒搞懂,就以為通姦是罪不可赦。

戀童有理? 「戀」不等於「性交」,請問這到底是在擔心甚麼?或是汙名化甚麼?

(我自己另有較極端的看法:如果我們可以「威脅」兒童說出新年快樂,或是「利誘」少年為長輩捶背按摩,那麼為何不能與之合意口交?)

不入流標語=創意?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援交無罪? 在「罰娼不罰嫖被宣告違憲」之後,何罪之有? 而按照釋#666中大法官們的意見書來看,正是有「都不應該罰」的意思存在呢。
你是否能想像 一個12到15歲的國中生 將如何解讀他所看到的景象? 如果不是要聽到不同的聲音,何必參加遊行?而這種聲音又為什麼必須符合你的期待?
然而不管學生認同不認同, 教案要學生思考「『參與或不參與』背後的焦慮與汙名」, 若學生不參與,就可能被貼上對同志不友善的標籤。

這個說法沒甚麼錯,但重點在於我們的教育應該「去標籤化」。也就是說,當學生沒有參與,也不會被認為是對同志不友善;而真的對同志不友善的學生,也不會因此被貶低人格。

教案中「思考參與與否背後的焦慮與汙名」意思正是要學生思考這種「貼標籤」的現象,真愛聯盟卻將「會被貼標籤」當作教育之外的現象看待。

我們認為 教育在強調多元與尊重的同時, 也應該尊重學生個人和家庭的文化傳承與宗教信念。 承上所述,教案並沒有不尊重,而是在宣導尊重
支持性別平等教育 不等於就要支持多元情慾的同志教育 此問題同於標題,多元情慾跟同志教育是兩個議題,而這兩個議題也應該要教。
我們認為 性別平等教育應教導懸生尊重且不歧視個人的性別傾向, 但聯盟的諸多文字並非如此
不應在國中、國小學習階段加入多元情慾、多元家庭、多元婚姻的教材。 既然要教,就得在義務教育中教。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念高中大學,而我們甚至還沒討論中輟生。
我們要求 立即停止發放現行不適當的教師資源手冊教案、教材至全國中小學, 並暫停辦理相關的研習活動,重新編輯。

我們期盼 當重新編輯教案時,應以相當的篇幅納入不同於性解放概念的性別教育論述。 負責編輯的性別教育專家,不能只有單一觀點, 應邀請家長、青少年兒童心理發展學者, 以及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課程專家以及倫理議題方面的專業人士參與。

我們相信 要解決性別歧視、性別霸凌、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刻板印象的現實問題, 應更積極地落實教導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與合宜的性教育,
而不只是消極的教導安全性行為、性解放及同志教育。 並沒有「只」是。
台灣真愛聯盟是由一群家長、老師、學者和所有關心青少年教育問題的親友與社會人士, 因質疑教案內容而組成的自發性團體。 凡認同我們的理念與訴求,就是真愛聯盟的成員。
性教育不等於性解放, 拜託不要再把性跟性別當作一樣的事情了,現在到底是在討論「性別平等教育」還是「性別教育」還是「性教育」?
我們邀請您用行動關心台灣的下一代。 我拜託您用理性關心台灣的下一代。

相關連結

......
... read more